1、径赛项目的裁判包括很多,具体有:赛前控制中心(检录)、起点(发令)、检查、风速员、终点计时、终点裁判、终点记录和赛后控制中心等内容。径赛项目裁判的工作流程是:赛前四十分钟检录,填写检录表(一般一式四份:分别给起点、终点、检查。
2、提前25分钟到达场地,检查场地器材,表格、纸笔等用品,提前25分钟通知宣告处(广播站),通知运动员到检录处点名。由两名裁判员提前20分钟在田赛检录处(体育场北看台北侧)开始点名,点名三次不到取消比赛资格。让运动员排好队带入比赛场地,路途注意其它项目的比赛。
3、记录工作要抄写应正确,清晰迅速。 分类、分组整理。 终点成绩报告表经裁判长核示后速送有关单位;终点裁判应具备单 、终点名次判定单 、终点名次判定登记表 、终点名次报告表 、长距离项目计圈总表 、长距离项目计圈计时表。
4、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和裁判方法。 通过教学与实践,初步具备小型田径运动会的裁判工作能力。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裁判工作的好坏,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、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。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,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。
1、规则:800米,起跑是在自己的跑道里,直到运动员通过标志可以串道的分离线才能离开自己的跑道。在小组第一轮比赛中,运动员被排在哪一个跑道上是由计算机自由排列出来的。其后的各轮比赛,跑道的选择依据运动员在上一轮的比赛成绩而定。
2、若参赛者在合理时间内未能完成起跑动作,将被视为起跑犯规。此外,在“各就位”指令发出后,任何造成声音干扰或动作扰乱的行为都将构成起跑犯规。如果在发令枪响前有起跑动作,也将被视为起跑犯规。
3、- 撑竿跳要求运动员助跑后用撑竿助力跳过横杆。- 比赛中的平局和决胜局规则,以及初赛安排。 跳远和三级跳 - 跳远和三级跳由助跑和跳跃两部分组成。- 平局和决胜局规则,以及测量尺度的规定。 投掷项目的规则 - 奥运会投掷项目由六轮组成,每个项目只纪录运动员在比赛中最好的一个成绩。
4、起跳时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前的地面,落地时触及沙坑外的地面或向后走出沙坑都判定为失败。此外,顺风时平均风速超过2米/秒的200米及以下距离的竞赛和跳远、三级跳远等项目,所创记录不予承认。
5、成绩的判定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和使用起跑器。运动员在发令后应迅速完成相关动作,否则将被视为起跑犯规。 起跑犯规还包括在发令前有任何起跑动作,以及在发令后0.02秒内发生的未发令起跑。 自2010年起,规定运动员只有一次抢跑机会,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。
6、田径比赛中的径赛项目包括所有的赛跑项目,如短跑、中跑、长跑以及跨栏和接力跑等。径赛的名次是根据参赛者身体躯干(除头、颈、臂、腿、手或足外)抵达终点内侧垂直线时的顺序来决定的。在径赛中,若成绩相同且影响进入下一赛次,应尽可能录取所有成绩相同的参赛者,否则需要重新比赛。
田径终点裁判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名次判定:判定运动员的终点名次,应以其躯干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顺序为准。即运动员躯干部位首先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,即为第一名,以此类推。比赛结束信号:在规定时间的计程比赛中,发令员必须在比赛结束前1分钟鸣枪,以预告运动员和裁判员比赛即将结束。
在使用三只正式计时表时,如果两只表的时间一致,而第三只表的时间不同,那么应以这两只时间一致的表所记录的时间为准。如果三只表的时间各不相同,那么应选择中间的那个时间作为最终成绩。当仅使用两只秒表时,如果它们记录的时间不一致,那么应以较慢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。
田径终点裁判规则详解:在田径比赛中,判定运动员的终点名次至关重要。规则明确指出,应以运动员的躯干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顺序为准。这一规定确保了比赛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。在计程比赛中,发令员需在比赛结束前1分钟鸣枪,以预告运动员和裁判员比赛即将结束。